曝光!天全一男子被判终生禁驾
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
2023年03月27日22时23分许,任某驾驶川TU****小型面包车从天全城区方向往新华方向行驶,行至天全县梨三路13公里800米(小地名:野楠窝)处,与卧在道路上的高某某发生碾压时,同向后方由徐某某饮酒后驾驶的川TK****微型轿车与川TU****小型面包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及高某某受伤经天全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3年08月01日05时17分许,张某饮酒后驾驶川AG****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沿108国道从九襄镇方向往富林镇方向行驶,行驶至108国道2532公里450米处,驶出右侧路面,与前方同向行驶由严某某驾驶的川TE****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及停放于路外的晋JB****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晋JZ***号仓栅式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严某某受伤抢救无效死亡,川AG****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川TE****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人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人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此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也会被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